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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城管上班时间逛商场 两名女城管被解聘

时间:2013/6/27 19:54:06来源:重庆在线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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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时间在新世纪(百货)发现疑似城管的女子!”日前,綦江在线论坛上这则帖子引发热议,点击率高达16159。24日,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布处理结果,帖子中照片上的两名女城管被解聘。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来到綦江区,走访了帖子中的新世纪商场和负责处理该事件的綦江区市政监察支队。

  清洁工证实此事

  20日,网友“lan7lian”在綦江在线论坛发布一则帖子:今天早上,凯旋天街新世纪一楼一柜台看到两名穿着疑似城管衣服的女子在逛商场,买鞋子……

  昨日,记者来到该商场,多名店员表示,当天的确有两名身着浅蓝色制服的女子买鞋子。店员小吴(化名)说,两名女城管最后什么也没买,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

  记者向商场外的清洁工小王(化名)打听。小王说,其中一位城管罗女士负责巡逻商场外的广场,跟她负责清扫的区域差不多,相互很熟悉。她解释,当天早上罗女士崴了脚,鞋跟也崴断了,正巧另一位城管赵女士过来找她,就叫上她一起去旁边的新世纪想买一双鞋临时凑合,“我下午看到她脚都肿了。”小王说,罗、赵二人进商场的时间并不长,“20多分钟就出来了。”

  打扫岗亭崴了脚

  记者根据小王提供的手机号拨通了罗女士的电话。

  “真的是脚崴了,鞋子坏了。”一接通电话,罗女士急忙说。她说,当天早上8时,她到商场外广场中央的城管岗亭上班,顺便打扫岗亭门口的地面,“不小心踩到门槛就把脚崴了。”罗女士说,当时她穿着一双米白色带一点跟的鱼嘴鞋,“跟都崴断了。”考虑到还有一整天的工作,需要在广场上巡逻,罗女士就想等旁边的新世纪开门后买一双。

  9时30分左右,新世纪开门,正巧同事赵女士过来找她,两人结伴进商场买鞋。罗女士说,她把工作交代给同一岗亭的其他同事,取下手臂上城管标牌但没取肩牌,“我想去不到好久,而且就在旁边,就没跟上面打报告。”罗女士解释,当时她的脚已经有点肿了,勉强能走路,便让赵女士帮她试了几双鞋,“最多20分钟,没得合适的,我们就走了。”

  很无辜当时哭了

  当天11时过,同事在网上看到网友“lan7lian”的帖子并告诉了罗女士。下午5时30分,罗女士所属的綦江区市政监察支队东城大队就公布了对罗女士和赵女士的处罚结果:解聘。

  “我当时就哭了。”今年27岁的罗女士当城管一年半,从来按时上班认真执勤没出过岔子,“没想到一来就解聘,太委屈了。”罗女士说,赵女士受自己牵连更无辜。支队是以擅离职守和无视纪律将她们解聘的。

  罗女士表示,监察支队规定上班必须穿制服,夏季可以穿浅色凉鞋,对鞋跟高度没有要求。

  单位回应

  “处罚决定有章可循”

  24日,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在网上回复网友“lan7lian”称:“经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赵某、罗某解聘处理,同时将严格追究所在大队领导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在綦江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见到了负责此事的支队政委程昌伟。

  程昌伟介绍,在确认事情的真实性后,22日支队研究决定对二人做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决定,依据是她们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且着制服进入非工作场所。

  “她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影响到了市政管理监察支队的形象。”程昌伟向记者展示了他们做出处罚决定的依据,一本是今年3月份下发的《綦江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本是2012年印发的《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手册》。

  网友留言

  “处罚是不是太重了”

  对此,有网友赞成这一处罚,认为市政执法力度严谨,但也有不少网友觉得处罚太重。

  网友“gyldtm”:如果查实真的是上班时间逛商场,就应该严肃处理。

  网友“默然”:不会是一场误会吧。

  网友“两全难美”:万一别个真的是鞋坏了,就因为这个丢了饭碗,那多不好呀。就算别个去商场凉快凉快,我觉得也情有可原,毕竟她们这个工作还是挺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