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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省小额保养费 搭上数千修车钱

时间:2015/5/12 0:00:00来源:重庆在线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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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3年10月,李师傅购买了现在这辆二手罐车从事混凝土运输。李师傅平日生活节俭,凡事能省则省,“无非就是希望能给娃儿多攒点买房子的钱”。由于对车辆维护保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平时从来不对自己的罐车进行保养和安全检查,车子只要能开得走就去拉业务,直到出了明显故障实在开不动了才去修理店做维修。“看到我这车车龄大、车况差,不少修车师傅都建议我要经常对车子做保养。我想车子还没坏就去做保养,纯粹是花冤枉钱,所以从来没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李师傅说。

  5月8日上午11时许,李师傅送完一车混凝土沿统黄路回统景镇。当车子走到一段下坡路时,李师傅有意识地踩了踩刹车,希望能减慢车速。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刹车突然失灵了,任凭李师傅怎么踩也没用。车速越来越快,而车头右前方10多米远处路上正好有行人,行人前面又是一辆中巴客车,正前方是一辆在等红灯的小轿车。怎么能让车子停下来不至于撞到人?

  情急之下,李师傅一边疯狂地摁喇叭,一边将头探出车窗向前方行人和车辆狂喊,提醒他们赶快躲避。说时迟那时快,仅仅几秒钟时间,罐车便“嘭”的一声,一头撞上了正前方正在等红灯的尼桑小轿车,险些将小轿车掀翻。车辆碰撞声和小轿车内乘客的尖叫声混在一起,现场一片混乱。瞬间发生的惨烈车祸不仅将李师傅吓得脸色发白,就连目睹这惊险一幕的群众也都瞠目结舌。

  接到警情后,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见到李师傅的那一刻,他因惊吓过度脸色煞白,浑身发抖。李师傅紧紧攥着民警的手说:“警察同志,是我的错,是我的责任……”幸运的是,小轿车里只有一名驾驶员,在驾车时又系了安全带,所幸并没有在事故中受伤。

  民警告诉李师傅,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不仅很重要、很必要,而且也是驾驶员应尽的义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只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才能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并确保行车安全。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每3个月或行驶5000公里就要做一次常规保养和安全检查,如果车辆年龄较大,车况较差,那么做保养和安全检查的周期更短,日常维护需要更加频繁,否则随时可能出现机械故障引发交通事故。

  李师傅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记2分、罚款200元的严厉处罚。

  据民警初步估计,该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至少得6、7千元,都将由李师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