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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时间:2015/4/11 0:00:00来源:重庆在线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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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重庆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市长黄奇帆说,立法法是“管法的法”,是我国完善立法制度、规范立法活动的重要法律。这次是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订,事关重大,影响长远。这次修订,经过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集中体现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体现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一次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课”。修正案草案围绕六个方面,对原法做了近100处修改,从源头上解决了法制权力碎片化、部门权力法制化以及多头执法等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保障。三个方面感受比较深:一是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了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三是健全了立法的规划、起草、论证、通过等体制机制,有助于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说,在当前中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情况下,这次立法法的修订起到了进一步宣传法治、强化法治意识、增强依法治国共识的作用。这次修订的六个重点,对下一步做好立法工作非常重要。比如,此次修订特别强调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强调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特别是人大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给予较大城市在城建、环保、历史文化领域方面立法的授权等,很好地适应了改革发展的总体需要,非常及时必要。

    周光权、王元楷、廖庆轩、程德宏、孙晓梅、孟庆强等代表认为,立法法修正案是对多年立法经验的科学总结,对今后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把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列为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对于规范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